五路财神灵签 第27签
五路财神灵签 第二十七签【下下(中平)。丙庚】
也须步步循规矩 英雄豪杰自天生 一粒一毫君莫取 世间万物各有主
圣 意:讼莫兴。病审医。名与利。听天命。婚未定。行人迟。凡作事。安分宜。
东坡解:富贵分定。切莫强求。若或妄取。必有后忧。
且宜守旧。更勉进修。心行平等。自获天佑。
碧仙注:守分方可遇。欺凌必反灾。妄为难自保。依理福田来。
解 曰:此签只宜守分。不可妄为。
若要谋事。不可以强凌弱。以富压贫。稍涉欺凌。反成灾害。
讼必和。名利有。财难求。行人有阻。病宜禳方可。婚不宜也。
释 义:名利近。不可得远大。难(成)就。言万物各有所主。
戒占者不可以强凌弱。且富贵贫贱。自有分定。
若妄为损其德行。安望名利之远大哉。
此签大抵。当循规矩。自获大佑。病者弗药而自癒也。
占 验:江东神庙。有大树一株。明太祖皇帝欲伐之。初占此签。犹为偶然。
复占仍得此签。遂惊叹以为神异而置之。
又一新科举人。占得此。春闱大捷。应步步二字。若问一科者不利。
又余族人。王生岁试。占此。入场东廊号舍。
与江生隔邻为道。题解得窍。果入泮。
又一生。占此亦入泮。
盖上三句。未明示。主取生三个字。至结句六字。复暗藏一员字之议。
故 事
(一)江东得道
钱塘。罗隐。号江东。唐末举进士。求官不遂。立意修真。
幸遇异人。传授心法。因而得道。故能开口成谶。(谶本作织)
尝游泉州。乞食於罗裳山下。乡人慢之。
江东画马於石。每夜出践田谷。乡人知而请罪焉。
乃画椿树以系马。遂不践。至今遗迹犹存。
(与罗隐有关签诗共有雷雨师一百签第二十七签“江东得道”、雷雨师一百签第三十六签“罗隐求官”、观音一百签第五十八签“罗隐归吴越王”。)
(二)项仲山饮马投钱
饮马投钱者,谓廉介不苟取,《三辅决录》谓安陵清者项仲山,每饮马渭水,尝投三钱以偿之。王损之〈饮马投钱赋〉,即赋此故事。(饮马的意思是让马喝水,投钱是把钱投入水中之意)